合適 自租或自用店面20坪,須經總部評估認可。 年滿25歲,創業資金充足,良好的品德操守,良好的信用記錄。 對餐飲事業有高度興趣,能認同事業經營者。 具服務熱忱和樂觀積極的人格特質,具自信心與企圖心者。 受訓人員2-4人須於總部接受共10日之教育訓練。 目前台中市及彰化縣市部分區域不開放加盟,其他縣市區域皆可展店。 不適 合股人數超過兩人者。 高高在上,自我意識強者。 對餐飲沒興趣及熱忱,只想短期經營。 經營資金不足,信用破產者。 個性內向,害怕接觸人群。 無法久站,身體欠安,事業繁忙者。